| 朱先生近60歲了,最操心的事,可能就是他兒子的婚姻大事。昨天,他打進時報通66099999說,他到一家蠻大的婚介公司,簽了一個合同,三年期的,但只享受了幾個月的服務,剩下的是不是能退一點?
本報記者 聶莎:朱先生的兒子近30歲了,一直在外地工作,去年10月,回到重慶發展,“他讀大學、工作,都在外地,突然回重慶發展,同學、同事、朋友,大都在外地,又快30歲了,連女朋友也沒有,讓不讓人著急?”朱先生說,他于是想到了安排兒子相親。
找家婚介所做愛情投資
10月的一個周末,朱先生一家人去了位于兩路口的一家婚介所,朱先生說,之所以一家人一起去,是因為對這件事“太重視”。
“兒子交了錢,就成為楊紅娘婚介所的會員,紅娘說,會員費分為不同的檔次,有1800元的,有3800元的,有5800元的,還有2萬元的,這個跟自己每個月的收入是相對應的。紅娘建議,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選擇不同的檔次,比如我兒子,一個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,就可以選擇1800元的和3800元的。但我希望他能找一個比自己高點的,就讓他報了5800元的,要是能找到合適的,這也算是戀愛投資了。”朱先生說。
交了5800元的會員費,雙方還簽訂了合同,合同規定,婚介所為朱先生的兒子提供3年的相親服務,這個,被朱先生理解為,“合同保證3年內一定介紹對象成功”。
朱先生說,“最近幾個月,紅娘陸陸續續給兒子介紹了一些女孩子認識,但是都沒有成功,年輕人,都是你挑我,我挑你。”
老同事給介紹個女孩,成了
前陣子,朱先生的一個老同事給他兒子介紹了一個女孩,“沒想到,兩人特別合得來,這件事基本定下來了。這也算是緣分來了,原先合同規定的,就不算數了,既然是這樣,我們也不需要3年的相親服務了,不知道楊紅娘能不能把錢退一部分給我們呢?”
昨天,婚介所的老板楊女士一聽,笑,“這個緣分的事,合同能說了算嗎?”說著,楊女士拿出一份合同,合同上,楊紅娘婚介所承諾為相親對象提供多長時間的相親服務,但是,不承諾相親成功。
楊女士說,“用一句很時髦的話說,我們只提供邂逅,不包辦婚姻。來我們這里相親,確實是要交會員費的,我們收了錢,一定會給會員提供相親服務,每次相親,都由紅娘親自安排。”
緣分,不是合同說了能算的
楊女士還說,“其實,相親,只是一種途徑而已,緣分,更不是合同說了能算的。現在,剩男剩女越來越多,其實,依我看,都是挑花眼了,我跟我老公也是相親成功的,我們那個年代,沒那么挑剔,相中了,就不左顧右盼,就認定了。另外,現在的剩女比剩男更不好找對象,為什么,一般男方只要求女方的外貌,但是女方對男方的要求卻更多,又要有房、有車、有穩定工作,還要長得帥,還要人品好,什么都要,最后都不知道最需要的是什么。”
楊女士最后說的,好像跟朱先生的訴求不沾邊了,但是,我們覺得她說得對,她說,“硬件條件,我看沒那么絕對重要,房子、車子都是可以通過努力奮斗得到的,軟件條件,人品好壞,才是姑娘們更應該考慮的。”
最后問句實質性的,朱先生說,他兒子只享受了1/9的相親服務(只享受了四個月相親服務),那8/9的錢還能退嗎?和兒子基本確定關系的人絕對不是婚介所介紹的,只要有余地能退還一點,這個可以出證據的。
但婚介所回答得很干脆,不能退的,合同說了算。 |